我大致扫了一眼,便没再细看。
还是吴一帆打电话来向我吐槽,说宋斯南委托他当代律师,却想借人情赖账,我才知道,他已经是穷途末路了。
这世上不乏有些人生来就能享受到别人奋斗一生都不一定能够拥有的幸运。
无论是感情,还是教育。
可我爸穷极一生抚养我长大,却也只教我,人活着,要依靠自己的努力。
只有真正竭尽全力争取到的东西,才不会欺骗你。
这边我才接完吴一帆骂骂咧咧的电话,那边林知念就发来了消息。
说我落了东西在她那里,让我去她家里拿。
我回她说不要了,扔掉就行。
夜里,她忽然又打了电话过来,问我是不是也不要她了。
她语气里带着醉意,想来是喝了酒。
“你不是说过会永远爱森*晚*整*我,永远对我好吗?”
“你记账本里不是写着给我买了条项链作为在一起三周年的纪念礼物吗?为什么都不作数了呢?”
原来落在她那里的东西,是我的记账本。
上面清清楚楚地记着和林知念在一起的这三年里,我的每一笔支出。
我是个不大舍得花钱的人,这一点应该是随了我爸。
但自己的衣服裤子可以三四年不换,对待林知念,我却从未吝啬过。
她是我自高中时期起,就喜欢的女生。
是我好不容易追到手,想要呵护一辈子的人。
所以和她在一起后,我搬到了离她公司近的房子。
又因为她说需要个人空间,所以特地加大预算租了个两室一厅的。
在一起的三年里,我从未向她要过房租和水电费。
也从未提及什么伙食费分摊。
我知道她喜欢玩偶,所以每次出新品都会给她买上一只。
因为她身体虚弱,所以我在网上帮她定制了全年的营养补充剂,每天不落地叮嘱她吃。
我自己的手机可以用到开不了机才换新,却在这三年的时间里给她买了五支新手机。
我记得她爱喝的奶茶口味和糖度,也知道她喜欢逛的所有淘宝店铺。
甚至连她的生期,我都要比她自己记得更清楚。